沙尘分类

沙尘暴指强风将地面大量尘沙卷入空中使空气特别浑浊,水平能见度低于1千米的天气现象。沙尘暴形成需具备地面上的沙尘物质、大风和不稳定的空气状态等条件。沙尘暴可造成房屋倒塌、交通供电受阻或中断、火灾、人畜伤亡等,并污染自然环境,破坏作物生长。
沙尘天气分为浮尘、扬沙、沙尘暴和强沙尘暴四类。其具体判定标准为:

  1. 浮尘的标准是尘土、细沙均匀地浮游在空中,使水平能见度小于10公里的天气现象;
  2. 扬沙的标准是风将地面尘沙吹起,使空气相当混浊,水平能见度在1公里至10公里以内的天气现象;而界定浮尘天气过程和扬沙天气过程则是在同一次天气过程中,我国天气预报区域内5个或5个以上国家基本(准)站在同一观测时次出现浮尘天气;
  3. 沙尘暴的标准是强风将地面大量尘沙吹起,使空气很混浊,水平能见度小于1公里的天气现象;
  4. 强沙尘暴则是大风将地面尘沙吹起,使空气非常混浊,水平能见度小于500米的天气现象。界定沙尘暴、强沙尘暴天气过程是在同一次天气过程中,我国天气预报区域内3个或3个以上国家基本(准)站在同一观测时次出现了沙尘暴天气和强沙尘暴天气